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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加工全流程使用说明
本指南供医生、收费人员、加工人员和门诊发放人员使用,介绍加工商品从开医嘱到交给顾客的完整流程。适用于 PC 后台的本店加工及已授权的加工中心加工。
操作顺序:接诊患者 → 医生选商品并配置加工 → 保存医嘱 → 收费结清 → 自动下发加工单 → 加工完成 → 门诊登记顾客取货。
先记住这三点
- 医生点击“确认配置”后,还需要在医生工作站点击“保存”;收费全部结清后才会自动下发加工单。
- 加工商品交付成品时,使用“顾客取货”;普通商品继续使用“发放 / 批量发放”。
- “顾客取货”按整张加工单办理。点击某一行进入,也会交付该加工单内的全部成品。
1. 各岗位在哪里操作
| 岗位 | 操作入口 | 主要工作 |
|---|---|---|
| 医生 | 门诊系统 → 医生看诊 → 选择患者 → 医生工作站 | 选择商品、划分医嘱、配置加工和保存 |
| 收费人员 | 门诊系统 → 费用管理 → 收费 | 核对加工信息、核对金额、办理结算 |
| 加工人员 | 库存系统 → 加工中心 | 查找加工单、加工处理、登记加工完成及成品 |
| 门诊发放人员 | 门诊系统 → 发放管理 → 物品发放 | 查询加工进度、核对成品、登记顾客取货 |
| 管理员 | 加工中心配置、加工成品设置、默认加工设置及角色权限 | 准备基础资料、授权门店和人员 |
人员需要具备对应页面、操作和门店数据范围权限。门诊“顾客取货”沿用加工取货权限;能查看医嘱,不代表一定能办理取货。按钮不可用时,可悬停查看提示,再联系管理员核对。
2. 开始前需要准备什么
由管理员确认以下资料,日常开单人员无需每次重新配置。
- 已开通门诊和库存相关模块,账号能进入对应页面。
- 医生已有可用排班,患者已预约或到诊,并能进入医生工作站。
- 商品、规格或光度、价格、门店和仓库资料已维护。由门店供货时,需要有足够可用库存。
- 已配置本店加工所需的内部加工中心,或已将使用的加工中心授权给开单门店。
- 已维护加工成品,方便加工完成时登记成品。
- 需要中心供货的商品分类,已在“默认加工设置”中允许由加工中心供货。
选择哪种加工和供货方式
| 实际业务 | 选择商品时的出货仓库 | 商品的加工方式 | 后续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门店提供镜架、镜片,由本店加工 | 实际门店仓库 | 本店加工 | 门店备料并加工,完成后交付成品 |
| 门店提供商品,交给加工中心处理 | 实际门店仓库 | 加工中心 | 选择已授权中心,按实际情况交接材料 |
| 商品由加工中心提供并加工 | 由加工中心供货 | 加工中心 | 中心负责供货加工,不扣门店原材料库存 |
| 不需要加工的普通商品 | 实际门店仓库 | 无需加工 | 收费后按普通物品发放 |
“由加工中心供货”是什么
它是选品时的供货方式,不是一个需要人工新建的实体仓库。该选项受商品分类的默认加工设置控制。选中后,该商品必须走“加工中心”加工,不能改为“无需加工”或“本店加工”。
3. 医生开立加工医嘱
3.1 进入患者的医生工作站
进入“门诊系统 → 医生看诊”,选中本次接诊的患者,打开“医生工作站”。先核对患者姓名、本次就诊和开立门店,再开始选品。
3.2 选择添加到哪张医嘱
页面“添加到医嘱”决定接下来新选择的商品或服务加入哪张医嘱。
- 只需要一套加工处方时,保持默认“新医嘱 1”即可。
- 需要另一套处方或不同的公共加工参数时,点击“新增医嘱”,再向新医嘱添加商品。
- 切换“添加到医嘱”只影响后续新选项目,不会移动已经添加的项目。
- 将鼠标移到旁边的说明图标,可查看医嘱分组的浮窗说明。
例如:同一副眼镜的镜架和左右镜片,可放在同一张医嘱中,共用一套配镜处方。顾客另配一副处方或加工要求不同的眼镜时,应另建医嘱并分别配置。
“新医嘱 1”是保存前的临时名称;保存后会显示实际医嘱信息。一张医嘱不一定只生成一张加工单:其中同时包含本店加工与加工中心加工项目时,会按加工安排拆单。
3.3 选择商品并设置加工方式
- 点击“选择商品”,选择商品分类。
- 在“请选择出货仓库”中选实际仓库;需要中心供货时选“由加工中心供货”。
- 搜索商品;有规格或光度的商品,核对对应规格、球镜、柱镜及眼别后选择。
- 回到医生工作站,核对商品数量、价格和所属医嘱。
- 在商品的加工方式中选择“本店加工”或“加工中心”。无需加工的商品保持“无需加工”。
中心供货商品会显示“中心供货”标识,并限制为“加工中心”加工。如果仓库选错,请在未收费时更正选品与加工安排,再保存。
3.4 填写医嘱加工配置
点击该医嘱右侧“配置加工”,在“医嘱加工配置”弹窗中逐项核对。
| 区域 | 填写或核对内容 |
|---|---|
| 加工设置 | 加工中心(需要时)、加工内容、普通或加急、加工员(可选)、加工标签 |
| 配镜处方 | 左右眼球镜、柱镜、轴位、下加光、瞳高、单眼瞳距和总瞳距 |
| 加工参数 | 框型、框宽、中梁距、对角线、框高,以及镜眼距、前倾角、镜面角、通道等适用参数 |
| 配送与备注 | 用户自提、快递发货或门店配送,以及收货电话、地址和加工备注 |
可点击“采用本次检查处方”带入数据,带入后仍须由医生核对。处方及加工参数按本次实际验配要求填写;本指南中的示例不是临床处方建议。
点击“确认配置”关闭弹窗后,还需要点击医生工作站底部的“保存”,才能将商品和加工配置一起保存。
3.5 保存并复核
保存成功后,检查每张医嘱的商品、加工方式及配置是否正确。必要时重新进入“配置加工”核对回显。
此时尚未收费的医嘱处于待收费阶段,保存加工配置本身不会直接下发加工。收费前发现处方或加工要求有误,应先回医生工作站更正并保存,再交给收费人员结算。
4. 门诊收费与自动下发
- 进入“门诊系统 → 费用管理 → 收费”,选择患者和本次医嘱。
- 点击订单操作中的“加工信息”,核对加工方式、配镜处方及加工参数。
- 加工信息在收费页为只读预览;发现错误时,应在收费前由医生更正。
- 核对订单金额、折后金额、已付及应付金额,点击“结算”,按实际收款方式完成收费。
- 收费全部结清后,系统自动下发加工单。医生工作站可点击“刷新加工状态”查看进度。

图示为演示患者的加工预览。此处用于收费核对;编辑加工信息应在收费前的医生工作站完成。
结清与下发的关系
- 尚有欠款:不会正式下发加工;后续收款结清后再自动下发。
- 零元医嘱:也需要完成确认收费的操作,不能仅凭应付为零就认为已经下发。
- 收费成功但加工下发失败:收费记录仍保留。先查看失败原因并处理,再“重试下发”,不要重复收费或重新开单。
- 收费后需要修改加工要求:加工信息已锁定,先核对下发及实际加工进度,再按现有撤销收款或售后流程处理,不能直接修改已收费处方。
5. 加工人员处理加工单
- 进入“库存系统 → 加工中心”,按加工中心、销售门店、顾客或单号查找加工单。
- 打开加工单,核对关联医嘱、顾客、全部商品、规格与数量,以及处方和加工要求。
- 由门店供货的订单,核对材料及实际交接;由中心供货的订单,由中心备料。系统按供货方式处理材料库存,勿再通过门诊普通“发放”重复领料。
- 开始加工时,通过“加工状态”将订单登记为“加工中”。
- 实际加工及核对完成后,将状态登记为“加工完成”,按页面要求选择加工成品并保存。
- 通知门诊人员可以安排顾客取货。若顾客将在门诊领取,不必先在库存页面重复登记顾客已取货。
“加工完成”表示制作完成,不等于顾客已经拿到成品。顾客实际领走时,还需要完成下一节的取货登记。
加工中心原有操作可参考:本店加工流程、内部加工流程、外部加工流程。
6. 在门诊办理顾客取货
6.1 找到待取件商品
- 进入“门诊系统 → 发放管理 → 物品发放”。
- 根据开单日期、开单门诊、患者姓名或手机号筛选,点击“搜索”。查历史医嘱时,记得扩大日期范围。
- 核对患者、商品、收费状态、交付状态、“已交付”和“待交付”数量。
- 必要时点击“查看加工”,确认实际加工进度。
已结清、加工完成、仍有待交付数量,且没有取消、暂停或正在配送等限制的加工单,才可以办理顾客取货。
6.2 核对整张加工单后确认
- 在商品操作列点击“顾客取货”。如果同一明细关联多张可取加工单,先选择本次要办理的加工单。
- 在弹窗核对加工单号、顾客、加工单内全部商品及数量。
- 确认经办人为当前登录人员,核对取货时间。
- 将整单成品实际交给顾客后,点击“确认取货”,等待成功提示。

按整张加工单交付
弹窗中没有按单件勾选取货的操作。即使从其中一件商品进入,确认后也会将该加工单内全部成品登记为顾客已取货。同一张加工单的商品尚未备齐,或顾客本次只领取其中一部分时,请勿直接确认整单取货。
6.3 核对取货结果
成功后继续停留在门诊物品发放页面,列表会刷新。同加工单关联的多行商品会同步更新“已交付 / 待交付”数量,已全部交付的行显示“已交付”,不可重复取货。

顾客取货登记的是加工成品交付,不会再次扣门店原材料,也不会再次收取原医嘱费用。若网络中断或提示状态已变化,先重新查询加工单和交付数量,确认是否已经成功,再决定是否重试。
门诊此入口办理顾客自提。快递或门店配送应在加工单原有配送功能中处理;正在配送的加工单不能再从门诊登记自提。
7. 普通商品和加工商品怎么区分
| 项目 | 收费后操作 | 是否勾选普通批量发放 |
|---|---|---|
| 普通商品 | 选择发放仓库,使用“发放 / 批量发放” | 可以,按原权限及库存规则办理 |
| 加工商品 | 查看加工进度,成品完成后使用“顾客取货” | 不可以,防止重复发放原材料 |
| 服务项目 | 按医嘱执行流程执行 | 不按商品发放 |
同次就诊既有普通商品又有加工商品时,两部分分别履约:普通商品照常发放,加工商品等成品完成后取货。
8. 状态与异常处理
| 页面状态或问题 | 原因或含义 | 建议操作 |
|---|---|---|
| 待收费 / 未收费 | 尚未完成收费确认,或仍有欠款 | 核对收费与欠款,结清后刷新加工状态 |
| 待下发加工 | 尚未生成可处理的加工单 | 结清后稍候刷新;持续未下发时核对配置和系统提示 |
| 加工下发失败 | 加工配置、材料库存等未满足要求 | 在医生工作站查看具体失败原因,修复后由有权限人员点击“重试下发” |
| 加工已暂停 | 该加工流程被暂停,例如撤销收款后不再满足结清条件 | 核对暂停原因及当前收款状态,完成必要处理后刷新;不要重复建单 |
| 待加工 / 加工中 | 成品尚未完成 | 由加工人员推进实际加工,不能提前登记顾客取货 |
| 待取件 | 加工已完成,尚未交付顾客 | 备齐整单成品,核对后办理“顾客取货” |
| 配送中 | 已进入配送流程 | 在加工单中核对配送,不从门诊重复登记自提 |
| 已交付 | 该行商品已经交付 | 核对记录即可,不能重复取货 |
| 选择仓库时没有“由加工中心供货” | 商品分类未允许中心供货 | 管理员核对默认加工设置中的“允许由加工中心供货的商品分类”,保存后重新打开选品 |
| 没有“本店加工”或没有可选中心 | 本店加工显示设置、中心资料或门店授权不完整 | 核对默认加工设置、本店内部加工中心及授权门店 |
| “顾客取货”按钮不可用 | 可能未完成加工、已交付、配送中、暂停、未结清或缺少取货权限 | 悬停查看提示,刷新列表,并核对权限及实际加工单状态 |
| 物品发放找不到记录 | 开单日期、门店、患者筛选或数据范围不匹配 | 扩大日期范围,清除不必要筛选,确认当前账号可查看该门店数据 |
| 弹窗提示加载失败 | 尚未取得完整加工单或商品信息 | 点击“重新加载”;不要在资料未核对完整时确认取货 |
| 提示加工单已取货或状态已变化 | 可能其他人员已经处理,或刚才请求已成功 | 刷新列表并核对“已交付 / 待交付”和加工记录,避免重复操作 |
9. 常见问题
一张医嘱只能放一个商品吗?
不是。同一套加工处方的镜架和左右镜片可以放在同一张医嘱。需要不同处方时再新增医嘱;同一医嘱按实际加工方式可能拆成多张加工单。
点了“确认配置”,为什么收费页还没有刚填的信息?
“确认配置”只是确认弹窗中的输入。请回到医生工作站点击“保存”,确认保存成功,再重新打开收费页面核对。
收费成功了,为什么加工中心没有单?
先核对是否全部结清,再到医生工作站点击“刷新加工状态”。有下发失败提示时,按具体原因处理并重试,不要再次收费。
由加工中心供货,还要在门诊发放商品吗?
不需要发放门店原材料。中心供货商品由加工中心供货并加工;成品完成后,可在门诊使用“顾客取货”登记交付。
已经在库存加工单里登记顾客取货,还需要在门诊再点一次吗?
不需要。两个入口对应同一张加工单的交付。刷新门诊列表核对结果即可,系统会阻止重复取货。
发现处方错误或顾客要求退款怎么办?
未收费时,由医生更正后保存。已收费时,先核对是否已下发、是否已开始加工和是否已交付,再按实际情况通过现有撤销收款或售后流程处理。已下发加工后的撤销收款会受到限制;仅退金额不等于取消加工,取消加工也不等于已经退款。请在售后处理后分别核对资金、加工单及交付状态。
与销售开单的加工有什么关系?
两者共用加工中心和后续成品处理能力。门诊加工的入口是医生工作站,并在医嘱收费全部结清后自动下发;销售开单仍按原销售操作。销售说明见销售开单。
更新日期:2026-11-02。配图来自演示患者及测试商品,仅用于说明页面操作;请以当前账号权限、门店配置和页面实际提示为准。本指南不包含集团加工流程。
